最新|教育部公示2019年中小学生全国竞赛活动名单
导语
2018年,为推动减负和素质教育,政策除了加大对培训机构的管理和规范外,对于各类竞赛活动也提出了要求和限制。在2018年12月13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政策层面明确了竞赛要遵循的四条原则:1)资质必须符合条件,主办方必须是在中央编办、民政部登记管理的正式机构;2)导向必须正确,要认真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体现素质教育导向,原则上不举办义务教育阶段的竞赛活动;3)数量要严格控制,特别是对学科类竞赛数量要大幅压缩;4)坚持公益性,竞赛活动一律不得收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嫁成本。
具体竞赛活动名单如下:
该名单公示期为2019年1月28日至2019年2月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写明联系电话。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请于2019年2月3日之前通过信函邮寄至教育部基础教育司,逾期及匿名反映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