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转载自:未来网教育

作者:梁希理

距离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通知已发布一周,围绕“民办园生存”和“孩子能否顺利入园”等争论还在持续。针对“私立幼儿园将退出历史舞台”的误读,教育部1月29日回应表示,关于“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的规定,是特指小区配套幼儿园,其他场所的民办园仍可自主选择办成营利性民办园或者非营利性民办园,享受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有关民办园的扶持政策。从国家政策看,根本不存在私立幼儿园或营利性民办园要退出历史舞台的说法。

在今年1月教育部召开的2019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教育部长陈宝生表示“积极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规范民办园发展,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也向小区配套园治理、民办园发展释放出积极信号。

然而,小区配套园治理中,有关普惠性民办园补贴、配套园产权移交等问题引起业内持续讨论。

补贴不足、不到位,“普惠”怎么“互惠”?

根据《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小区配套幼儿园应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而在一些办园者看来,转普惠园后能获得的补贴、办园的收费标准、是否能解决办园成本高等问题,目前还要打上问号。

据界面新闻报道,一位已开办20年的普惠性民办园每学期学费和伙食费各为2000元,因为收费不高,生源不成问题;但学校运营成本却不断抬高,园长期待政府更大的支持力度。

补贴扶持不足,政府对普惠园自资助力度产生的吸引力有限,甚至可能会“伤了”普惠化后的民办园。

2018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朱晓进指出民办园在“普惠化”过程中存在困难、政府扶持与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他担忧,民办园在接受了政府经费、人员等方面的支持之后,降低价格和收费减少了自己的收入,长期以往,面对逐年增长的员工薪酬社保、幼儿园租金及房舍设备设施维护费用,幼儿园的经营难以维系,为了生存最后不得不减少玩具的购置,降低环境更换的周期,因教师流动被迫降低师资质量等等,最终违背普惠化的初衷。

2018年11月下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对“地方政府是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主体”进行了明确。这意味着,各地小区配套园普惠化的扶持补贴来自地方政府。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向未来网记者介绍,学前教育经费在教育经费占比9%,才能维持学前教育正常的运转。在他看来,全国的平均水平目现在只有百分之四点多。北京市能达到10%,而一些地方占比可能不到3%,“特别是地方财政不足的偏远落后地区,怎么完成好普惠园发展任务,还要引起从地方政府到中央的重视。”

“据我调查了解,不少民办园举办者对转型普惠园持支持态度,但关键在于,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政府能提供的补贴很少,甚至存在补贴不到位的情况。这无疑给配套园‘转普’实现带来阻力。”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第二届理事长、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原副会长杨志彬告诉未来网记者。

财政经费投入不足,幼儿园普惠化难以持续。朱晓进委员认为,一些地方政府以短期项目方式进行的普惠园补贴扶持,难以保障民办园“普惠性”长期顺畅维持。建立经费投入长效发展机制,让民办惠民幼儿园做到“惠而不伤”。

杨志彬强调,配套园治理“要普惠,也要互惠”。既要实现“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的目标,老百姓受惠于国家政策,同时又兼顾幼儿园举办者的切身利益,让其安心办学、放心办学,得到“互惠多利”的效果。

教师留不住,降低收费师资也“降配”?

有媒体调查发现,“转普”后民办园降费让一些家长喜忧参半:收费减少或影响教师薪资,进而影响教师队伍稳定性和教学服务质量。

普惠园实现了“普惠”不是不要质量水平,这离不开优秀师资,更离不开有吸引力的薪资。

在杨志彬看来,家长们的担心客观存在。“一些普惠化后的民办配套园,无力以高价请外教、甚至是支付普通教师工资。收费低了,势必会导致服务质量下降。”他认为,“配套园治理的还要管理上下功夫,比如在制定‘转普’后幼儿园收费标准时拿出什么合理依据,收费定价是否能保证教师待遇等……”

2018年两会,教育部长陈宝生称,“很多幼儿园,主要是民办幼儿园工资低,一个幼儿老师2、3千块钱工资,他不可能安心从教从,幼师毕业的学生不可能到幼儿园去工作。”朱晓进委员曾以湖南株洲市2017年7月的一份报告举例,该份文件提出,民办普惠园幼师的工资待遇严重偏低,不足以调动其工作的积极性,更不能保证其高度的责任心。

在海南省海口市,《南国都市报》记者调查发现,一些收费较低的普惠民办园教师流动性较大,孩子需要不停地适应新教师,家长感到不放心;另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当地一些前期投资较大的民办园普惠化后,降低学费后又对教师“降配”,小班变成大班,学校与家长之间矛盾徒升。

留住优秀师资,避免因教师流动被迫降低师资质量情况出现,还要把钱更多花在教师身上。

今年1月1日,《北京市市级财政支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正式实施。记者注意到,《实施细则》不仅增加了北京市普惠园的财政补助,还要求提高普惠性幼儿园教师薪资待遇,其中人员经费支出占园区收入比不能低于70%。

操作不当强制“转普”,公办园可能更难上

储朝晖告诉未来网记者,在幼儿园普惠化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拿不出足够的钱投入,同时,在《通知》略显紧迫的治理时间表下,还可能出现地方政府迫于压力强制要求民办园转普惠园。

“如果这个过程中地方政府操作不当,强制要求转普惠园,或许导致一些民办园完全退出。”储朝晖担心,学前资源紧缺,一旦民办园退出了,公立幼儿园也更难上了。相比公办园,民办园因为没有太多政府费用倾斜,而在教育支出上效率更高。储朝晖举例道,“2014年,某地方的小区配套公立园,给每个孩子的教育经费是3万块钱,但是3个班有个班只招到7个孩子。财政经费用空了,花了很多钱,但是百姓不认可你。这也是问题。”

通过集中治理,将有一批“黑园”被淘汰。储朝晖告诉记者,全国近19万的民办园差异很大,这次集中治理能够抬高民办园的质量底端,也是在提高普惠园的质量水平。

但这次治理的开启也出现“民办园消失”的误读。日前教育部回应称,关于“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的规定,是特指小区配套幼儿园,其他场所的民办园仍可自主选择办成营利性民办园或者非营利性民办园,享受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有关民办园的扶持政策。

配套园产权解决应首先遵循法律

在小区配套园管理建设中,产权归属也是当中绕不开的话题。

正义网评论文章《明确产权 确保小区配套幼儿园普惠性》指出了配套园产权不明纠纷频现的问题:小区配套幼儿园是否属于公用设施,物权法没有作出明确界定,使得处理小区配套幼儿园产权归属纠纷时,只能以产权登记、购房合同约定、业主在房价中是否分摊了建设成本为依据,而在这些方面,开发商显然拥有绝对的话语权。正因为产权不明,才助长了开发商“我的产权我做主”的任性。

储朝晖对记者强调,在解决类似问题时优先遵循法律,法律的效力高于政策。“移交给政府的是使用权,根据已有的物权法,房屋属于谁就是谁的。”有从业者担心移交政府时园所还在使用期间,储朝晖则认为,应当遵循相关法律协议,如果强行终止协议属于违法。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程知音撰文解读配套园政策时提到,“对于小区内配套幼儿园的移交和要求办成普惠园,应由各地的教育主管部门、规划和土地管理部门、发改委等多部门联动调查并要求开发商协助提供小区配套园的建设规划文件、土地出让公告和出让合同等文件,方能在整改中得到举办者的理解。如在整改过程中过于强制,或让举办者自己举证证明其使用的幼儿园不是小区配套园,则因其相比较政府的公权,私权救济有限,可能会引发此次整改过程中的矛盾,且会打击社会力量办学的积极性。”

在不久前的2019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教育部长陈宝生强调,积极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规范民办园发展,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这其中,加强小区配套园治理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渠道。正如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前教育学院副院长张升峰所言,把当前城镇小区配套园的问题治理好了,实现2020年学前教育的普及普惠目标是能够得到保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