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休费”争议的背后,或是一场关于课后服务的探讨
导语
日前,有家长反映东莞市虎门捷胜学校收取午休管理费用,同时划分“趴睡”“午休垫躺睡”“午休室床位”等午休服务细项。网传截图显示,该校收取午休管理的费用为每个学生每学期趴睡 200 元,教室午休垫躺平 360 元,午休室床位 680 元,均采取自愿选择。其中,学生趴睡收费一项争议甚大,引发了网友广泛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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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度重视,午休议题持续引关注
学生午休本是学校正常教学工作外一件再平常不过的小事,但随着学生健康日益受到重视,午休议题被反复上升到国家高度探讨。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张琼丽就曾建议,教育部出台相关政策,在原有“睡眠令”的基础上增加“中小学午休管理”细则,并将实施情况纳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考核。
可见,在人文关怀及教学理念不断深化的新时代,学生拥有一个高质量的午休已日渐成为刚需的存在,是家长乃至全社会所重点关注的议题。午休管理费争议的“破圈”,很大程度上也缘于此。
事实上,类似因“午休管理费”所引发的争议此前也有先例。2012 年,洛阳第五十五中学就曾因每月收取学生 8 元午休费而引发争议,最后学校退还了费用并将相关责任人停职处理,学校最后给出的理由是误读了相关政策精神。
而此番面对外界争议,东莞虎门捷胜学校工作人员回应称,收取午休管理费一事属实,是根据东莞市教育局下发的相关文件执行,按照每人每天 2 元的标准进行收费,采取自愿参与原则,学生也可自行回家午休。至于争议最大的“趴睡”收费,其表示是因为需安排老师在教室进行管理。
来源:东莞市教育局官网
调查发现,东莞市教育局确实曾在 2019 年联合多个部门发布了《关于推进东莞市中小学生校内午餐午休服务工作的通知》,提出要加快推进全市中小学校内午餐午休服务工作,遵循自愿原则由学生和家长自主选择,并对校内午休服务的方式及收费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但值得注意的是,其并未具体规定和午休服务方式及收费标准。
该政策出台后,东莞市不少学校开始陆续收取午休服务费用。2019 年,东莞市南城阳光二小为午休学生提供折叠床,收费为每天 8 元,用品由家长自行购买;2022 年东莞市寮步镇香市小学午休每学期收费 750 元(全镇统一价),午休午托过程中所需的生活消毒用品、学生用床等设施都由学校负责购买;2023 年,东莞市莞城中心小学规定午休托管服务费为每学期 300 元,由值班老师在教室中全程看管学生,可自备防潮垫、被铺等用品。
综上所述,虽然东莞市午休收费的学校已不在少数,但费用收取大都体现在午休用品方面,收取在教室午休时的人员管理费用确实还属个例,产生诸多争议也不足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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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注视下,收费须三思而后行
再次回到“趴桌午睡”收费本身,还有一点不容忽视。即从医学角度而言,趴睡对血液循环、肩颈脊柱都是不健康的,对于很多学生而言是一种无奈之举。研究表明,长期趴在桌上午休,可能会对身体造成较大的伤害,而中小学生趴着睡危害则更大,趴睡会增加颈椎、胸椎、腰椎的疲劳程度,甚至影响中小学生的正常生长发育。
而虎门捷胜学校作为一所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学生处于小学与初中这一区间内,尤其是处在小学阶段的学生,因为其年龄尚小确实有派遣教师进行管理的必要,在保证学生留校安全的情况下帮助其养成良好的午休作息习惯具有一定的益处。并且,相较于校财政直接承担老师的值班费用,从家长方面进行支出作为杂费可以收集部分资金维持学校运营,这或许是校方决定设立学生午休服务的初衷。
但不可否认,无论何时学校收费都应秉持公开透明的原则。维护好家长与学生的知情权,遵循自愿原则十分重要。同时,学校提供午休服务还应尽力达到标准化,保证一视同仁,避免因层次划分形成歧视,造成争执冲突。
近几年,一些学校为了不让孩子午休时趴睡影响身体发育,尝试设置午休椅、午休床的做法,得到社会肯定和认可。但其中涉及一个敏感问题,即该如何收费。“学生趴桌午休收费”的做法之所以引发质疑,主要在于收费既缺乏依据和标准,又没有明确与之匹配的权责服务。
类似的校园“增值收费服务”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让每个人都满意并不容易。这种情况下,学校更应该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内容和收费依据,该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就要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只有这样,才能让教育回归公益,维护教育的公平。
因此,学校收费在依据相关规定的同时,更应合乎人情。一方面,长时间以来趴桌午休是许多学校学生午休的常态,如果没有强说服力的收费依据,即便是民办学校,收取费用时也应三思而后行。另一方面从学生管理的角度来看,如果能满足躺卧午休,适当收取费用可以理解,毕竟要提供场地、管理等人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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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的背后,或是一场关于课后服务的探讨
“午休收费”之所以引起如此大争议,还有一部分原因是由于概念的相对模糊。一些网友甚至直言“趴睡是何服务?”加之此前一些学校存在违规收取学生费用的行为,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外界自然而然就会认为这笔费用的收取“冠冕堂皇”。
教育部官网检索发现,教育部等多部门曾在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连续三年发布“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都明确提到不得将图书馆查询和电子阅览费、午休管理服务费、课后看护费、自行车看管费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因此,从这点来看,午休管理费确实曾作为一项规章制度被明令禁止。
但值得注意的是,自 2017 年开始,类似的规定条例似乎并未继续发布。最近一次出台与午休管理费相关的文件,是 2020 年教育部等五部门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虽然其也提到完善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等政策,但并未出现“午休管理服务费”字眼,与其概念相近的则是课后服务这一类目。
该《意见》表示,学校在完成正常的保育、教育教学任务外,为在校学生提供学习、生活所需的相关便利服务,以及组织开展研学旅行、课后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对应由学生或学生家长承担的部分,可根据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收取服务性费用。
去年,教育部在通报 6 起学校违规收费典型问题查处情况时,再一次强调要完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政策,要求针对课后服务等收费新情况,加强收费管理,健全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收费行为。今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发布《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中同样并未有关于午休收费的内容。
那么,午休管理等事宜是否包含在课后服务的范畴之内,确实值得人们深思探讨。对于学生午休,这些因地制宜的做法有其合理之处,教育管理部门可以给予支持和推广。与此同时,各地教育管理部门应该对学生的午休需求开展更为深入调研,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应允许校外机构参与提供一部分服务,满足不后家庭对孩子午休的需要,帮助家长减少不必要的教育负担。
结语
教育收费是一项事关教育公平的重点工程,学校收费标准的设立应当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就午休管理费而言,为何收费、怎样合理收费以及背后相关概念标准的制定,还需进一步打磨完善。